前篇:
我的上網史(一)——從HKiBBS說起
我的上網史(二)——忍痛別離

約半年前,應公爵之邀,參與了More Than One,開始認識Blog。

我以往一向有個人網站,始建於大學年代。坊間的web authoring tool,就算簡單易用的Dreamweaver其實亦是煩人得很,我又不想安裝翻版Photoshop,圖片背景等很難處理。結果update甚緩,寫了的文章往往過了很長時間才upload。幾年來都無法完成。

Blog的技術,如BusinessWeek所言,大大簡化了網上出版的工作。我一發現如此技術,立時想到,我的網站可重見天日了。參與More Than One不久,就開設了司南地電影司南這兩個Blog。

公爵是個大好人,很主動地介紹我使用各式技術及把連結放到Blog-you那裡去,我亦漸漸地投入這個所謂「Blog界」裡。

(寫到這裡,一寒。)

對我來說,寫Blog是一件很個人的事,理應是我行我素的,我亦很喜歡這種自我天地的感覺。寫Blog的人,除了共用同類技術外,彼此沒什麼關連,也沒什麼共通處,技術以外的交流與互動並不是必要的。「不是必要」並不代表「不應存在」,回應這回事可說是不少寫手的推動力,但Blog的要旨還在各寫手表達自己想法,引起交流與回應只是副產品。若希望交流與互動,BBS及討論區是更適合的環境及系統。

對於非技術交流的Blogger Community——HKBlogger,我是很不以為然的。當然那並沒有什麼問題,一夥沒有共同目標的人走在一起,最起碼也有聯誼作用,雖然這最後也很容易演化成小圈子。

我不太覺得這是過慮的。早前出現了一個「小貼紙地圖」運動,要把「所有香港的Blog」連在一起放在地圖內云云。我沒有參與,也不可能參與,因為我沒有小貼紙。我不是為了標奇立異不去做小貼紙,只因一開始就覺得字體太小看得辛苦而已。結果這個地圖永遠沒有我的一角。

運動的原意是好的,但其實代表著一種意識型態:「凡是香港寫Blog的,都會有小貼紙,都會看HKBlogger,都會知道這運動(,亦會參加這個運動)」這是小圈子意識的開始,在不知不覺間就把「小貼紙」及「香港的Blogger」畫上了個關係,把「沒有小貼紙」的一群摒除在外。

(我剛才隨意到Hompy及MyBlog.hk去看了十多個blog,沒一個用小貼紙的。在地圖內沒位置的香港Blogger不獨我一人,我不寂寞。)

又例如早陣子「蛋撻仔事件」中,Hompy用戶很多時用上「你們Blogger」或「你們HKBlogger」這個說法。我其實對此相當敏感,我只是在Blogger.com那裡登記了個戶口而已,戶口登記者互無關連,我不認同有什麼「我們Blogger」這一回事,我的發言只代表我的立場。但我發現,當時認同「我們Blogger」的人似乎是不少的,不只大家口徑一致,敵我意識亦很分明,似乎某某Blogger因為是自己人,說過的話,其他Blogger就要擁護,說錯話其他Blogger就有責任解話。

當日蛋撻仔的朋友為蛋撻仔說話,被指為是一伙,為幫朋友不顧道理。近日港燦事件中,「我們Blogger」表現又如何?

我這裡做了個比較,看看部分回應:
為蛋撻仔說的話:
"文章quote source 的風氣還未盛行. 在此不能苛責."
"唔駛太衝動…試下搵返個來源,加番上去…我依家都努力加緊…呢次又係寶貴的一課… "
"對我來說:知識的傳播某程度是由抄而起…"
"…更不可能因此有任何金錢利益,更未至於損害原作者的利益。…"
"…我看罪不至死…"
"…大家遲早要排住隊公開致歉啊,何況你有咁多人o既支持…"
"…原創者用佢o既權力諗住坐o係度等收錢……總之我覺得你錯唔哂…"
"…使唔使咁認真?自己個blog,鐘意講乜就講乜…"
"…if u find ur things valuable and care not to have it used by others, dont put it up there…"
"…你抄文對原作者損失有多大﹖難道抄文就可以令其他人不上原創者的網頁,令網站倒閉﹖…"

支持港燦的人說:
"侵權既行為在blog界亦見怪不怪, forum上亦隨處可見, 我唔係話人人咁做無人投訴就係岩, 不過大家上網都係想同人分享一下自己認為 “正” 既野"
"個個都有偷人野,d 咩background, music, 歌詞….嘿"
"平心而論,人家現在在他的日記放什麼相也與你不相干"
"轉貼相者有收過一分一毫嗎? 佢咪又係免費分享…同原作者既原意有分別嗎?"
"收益有兩類, 唔係名, 就係利, 後者所指係實質既利益, Blog係免費既, 貼相者本身唔會有任何利益帶走; 咁會係"名"嗎?!"
"要係你真係咁支持原創既, 咁我同你講係"你"post錯地方o羅…我覺得要保護一張圖片, 唔會大大張貼係大街o羅…"

小圈子外的就聯手對付,小圈子內的就合力迴護。對方是個未見過世面的小伙子,不會辯論不懂法律;「我們Blogger」飽讀詩書,會找條文會語意分析。結果知識都用來排外護短。

我看到HKiBBS的影子,心中一寒。

小圈子的出現,增加了Community的內聚力,讓參與其中者越發覺得有志同道合的同伴。但同時收窄了參與者的眼光,把自己的Community視為至關重要,Community外的都看不到,以為自己的Community實在有什麼代表性。

十個我最喜愛的網誌,選來選去,還不出那十多個網誌。幾百個人若每人都看上十多個不同類型的網誌,那就有幾千個的選擇,而且每人興趣喜好不同,就算有的網誌真的異常出色,那起碼也能找出上百個佳品。今次的現象有一個結論:(1)那十多個網誌實在好得天上有地下無;或(2)參與的人看來看去其實還不過是那幾十個網,一天到晚都在互相吹捧,你說我好我說你不錯。

我一直很希望保持我行我素地寫Blog,但事實是,我又不可能獨立於他人,我還是需要別人的回應作推動力,知名度也會叫我飄飄然。雖然我一直不認為Blog-you.com那百大列表有什麼代表性,但我又一直不捨得除名失去宣傳的機會,儘管很想離開這個小圈圈去另尋新境,但看來看去,還不過是圈內各人的推介與連結。外面世界很大,但我看來外闖無力。

上網多年至今,眼光及心胸仍舊淺窄,看到網上人生百態,滿以為自己是世外之人,迴光反照,頓然發現自己也是站在人群中,不遠也不近。眾人皆醉我亦醉。

或者,我的上網史的下一章,會是一個更好的故事。

9 Comments

  1. ????? says:

    well said, you are truly an independent voice amongst this herd of lamb, my hat goes off to you.

  2. lucifer says:

    我的理解是
    司南並非徹底排斥虛擬社群
    他抗拒的只是為埋堆而埋堆的風氣

    "不是必要並不代表不應存在"

    ~

    公爵也曾提出過類似的疑問

    "我們要怎麼既團結又能保持高度獨立的思考"

    ~

    我想
    也是當代所有中國大眾知識分子面臨的困境罷

    李敖《獨白下的傳統》

    "所以﹐理論上﹐特立獨行的知識分子﹐在中國很難存在﹐存在也很難長大﹐長大也很難茁壯﹐茁壯也很難持久﹐持久也很難善終. 那麼﹐這些人怎麼辦呢? 這些人想出一個辦法﹐就是隱居."

  3. Duke of Aberdeen says:

    司南,你這篇文章(以至這個系列)很有價值,雖然有些細節我不完全認同(如小Banner、Blog-you),但不重要,最重要是你看到團結中也有不理想的地方,團結對獨立思考所造成的壓力。這論點要寫到出來不易。

    在技術層面上,我認為多交流是好事,畢竟不少新手是無從入手(阿蛋公主說也想改用BLOGGER,但又怕不懂)。

    在內容上,BLOG有互動性,你見很多文章都是人寫你又寫的。如何讓不同的觀點並存涉及人的涵養和氣度。我其實是個心胸淺窄的小人,為了不讓我的小氣傷害了交流,我只是有點紀律地要自己盡量(只能盡量)保持禮貌,盡量(也是盡量)對事不對人。後者更難,只是當討論不幸地變了對人不對事,討論更報廢了。

    寫BLOG還有一種困難,就是別人的「誤解」,例如我早前寫蛋撻仔抄文的重點不在個人(我才不會為蛋撻仔而寫),而是現象,我關注的也不是版權問題。但大家還是對個人行為和版權最有興趣。寫BLOG者,要接受這種與主流有距離的現實,甚至要珍惜這種不同。

    以於自己人小圈子的問題,我以為影響會比在BBS少,因為BLOG把發聲平台還了給作者。你把它當成專欄當成玩意都可以。現時那種團結其實很虛弱,我讀BLOG還是聽到很不同的聽音。當然,無可避免地會比較偏聽自己接受的聲音。

    有句李天命的話我常常記起:「順其自然,且包括『順其不自然』。」

  4. ???? says:

    有些人把網上聚在一起的叫作(虛擬)社群,但司南一點猶豫也沒有的就說這叫小圈子(或小圈子的前身),敬佩司南的勇氣和一種不為群眾所動搖的正義感。我大膽搞對號入座,下面分享一下一些我難以整理的看法。

    當人們連結起來,小小個體力量獲得放大。群集起來,人們因為不甘寂寞而始,但不久就會因為群的力量大到一個地步,許多人在群內的行為就會變質成為了合群而合群。有些人為了獲得群的認同,修訂自己的語言和思想來融入群體。團結等同力量的配方,背後假設了個體的一致性。認為合群比個人重要的人接受一致性壓力的切割整容,認為個人比合群重要的人索性拒絕群眾。中間路線的,也吃不到飽飯,掌聲有折扣,隨時被人忘記。

    群是一種暴力。譬如投票,我道聽途說,美國有些州會因為較多人投票不要學生背乘數表,而當地的孩子因此接受不到這種教育。我說它暴力,是因為力大者確實在欺負力弱者。近代社會的法律充斥很多人們努力保護弱勢異見的新章,十戒並沒有一句是說你們應該隻秋隻,兩個人同時合起來打一個是不對的。

    我唸高中的時候教我中國歷史的老師總愛超程趕課的快快把會考課程講完,然後以大約每兩節課一次十分鐘的賺來空間,說說她個人的歷史題外話。有幾次連續的,她愛舉春秋戰國秦滅六國的團結命題來跟我們OFFTOPIC。她問我們如果是六國,我們怎麼理解團結?又問如果我們是秦,我們怎麼理解團結?我們把團結放在一個怎樣的位置來看待她?是不是只要權力夠大,就去權去定義另一個獨立體的是非?

    有些群體壓力,我認為不一定是群體的隨意肌分泌物,而是個體在面對群體的一致性時不以為然才有所感。有些群體聚合散戶,也不一定就是醜惡的為了持人多欺人少,而只是希望聲勢大了些,獲得更大的群體注意而已。我認為關鍵不在群體是不是出現了有組織或有計算的遊戲規則(對此我只感無奈),而是群體有沒有為了節省行事成本而血肉模糊的踐踏個體。如果過程有足夠的透明有足夠的正義和有足夠的溫柔和幽默,我認為高效率不一定是罪過。

    不管你怎麼稱呼它,社會運動,讀起來總是有點暴力傾向(笑)。有些革命搞的是無你咁好氣,非我者屬異,排之是一齊忘記你漠視你唔睬你,擠之是以群體力量圍攏包抄。有些革命滿天君子劍,一地盲毛血。這些社會運動忘記了最終極的不是你革了誰的命,而是教育整個社會,起個值得薪火相傳學習下去的題旨、綱領 和內涵,用意是ONE(這一群) FOR ALL(全人類)。

    像我一樣,有些人享受孤獨,有些人享受在曠野?的孤獨,有些人享受在煙稠喧嘩中的孤獨,這些只反映我們個人喜歡把自己的生命投放在個甚麼樣的觀照環境?重置自我。反過來,不代表我們就一定全盤否定了群體意義。看不慣,樂觀看的話,我會說這顯示仍然存在進步空間。僅對於這點,我認為現況只會越來越美好。司南,我推薦你把信心賭在BLOGGER的個人特性上,社會性軟件,TAG,RSS,BLOGOSPHERE這些以前我們玩網站夢寐以求的GADGET,在追求一個群而不霸的美麗新世界。。。

    讀司南文章的"不群",咀嚼到先師的昔語風味。司南,原諒我無視你的長毛帥照,腦海?出現"笑傲江湖"中一個型相非俊非美的人物令狐?,一段我背得出的情節:"我便獨來獨往,卻又怎地?" 少林寺的方證大師看得愕然:"這少年竟然如此的泯不畏死。"

    末了,我眼光光對著幾隻播到殘的原庄正版CRANBERRIES,好想點唱首好鬼ROCK的歌給你。音樂讓我們醒覺我們本來就既自由又獨立。

  5. lucifer says:

    知難說更難﹐敢言人所不敢﹐司南果然人如其名

    李敖《不怕孤立﹐才能獨立》

    我常常想﹐究竟是什麼力量﹐能使人保持獨立氣概﹐而不取媚於當世﹐苟同於流俗?是上帝嗎?不是﹐靠上帝的人還談什麼獨立?是良師益友嗎?也不是﹐靠師友扶持的人﹐也算不上什麼獨立. 真正獨立的力量﹐其實是內發的﹐它的基點也非他﹐純粹就是自己. 自己清醒地知道:自己的獨立﹐絕不靠別人﹐別人的掌聲也好、叫罵也罷﹐其實都是浮面之物﹐正像莊子所說的舉世譽之而不加勸、舉世非之而不加沮的境界. 自己的獨立所靠的﹐其實是一種單純的心理準備、一種單純的信仰﹐那就是:不論得不得志﹐我都不怕孤立. 古往今來,多少志士仁人﹐最後毀掉了﹐隨波逐流﹐失掉了自己﹐原因不在他們不優秀﹐而在他們怕孤立. 為了怕孤立﹐該說的﹐他們不敢說; 為了怕得罪人﹐該做的﹐他們不敢做; 他們渴望活在同志?、群眾?﹐名為合群﹐實為自喪﹐淪落到這種地步﹐自己就只會做秀、不會做人﹐這種人﹐只是群居動物﹐不再是特立獨行的人了. 真正的志士仁人﹐他們為了不喪失自己﹐往往甘於在草澤、在溝壑﹐而不求聞達—不求屈己的聞達

  6. kksl says:

    你看到我們都看不到的…很有啟發性!

  7. rururu says:

    很喜歡這一篇。本來就是想有個地方想說就說,但當加內入了任何的群體,便有些說話覺得「說了不太好」…..

  8. 7-11 says:

    「那麼, 這些人怎麼辦呢? 這些人想出一個辦法就是隱居」

    從前一代祇能隱居
    高行健一代可以出走
    互聯網一代反轉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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