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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Archives: 新移民
「先來者大」的原居民邏輯
「文鬥文鬥,武鬥武鬥。一定搞到佢成為革命。革命成功一定要流血。我地原居民抗英抗日都夠膽,濕濕碎碎一個政府,搞我地既產業,點解唔夠膽去搞革命。」 「不知所謂的規劃署,重想涷結土地,刮新界土地私人土地民脂民膏,庫房水浸,又唔賠錢又唔補償。」 鄉議局開會討論丁屋僭建問題,部分成員有以上發言。 對這部分原居民來說,他們比其他人多了一個丁權,只要是個丁,就可分田分地,原來這還不算特權,他們覺得他們更應有權在分得的土地上當個皇帝,自己有自己的皇法,說僭建就僭建,要改裝就改裝。你要把香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法例,加諸他們身上,就是「不知所謂」,更是刮他們「民脂民膏」的害蟲。說出以上說話的人,只能說是因為自少慣了「本少爺就是有田有地」的土霸心態,真的以為自己就是土皇帝,不知法律為何物。 僭建的危險,是科學客觀的,並不涉及權力地位身份的考慮,你的僭建跟我的僭建同樣不可接受,不存在原居民的僭建就安全,因此可以接受的情況。對此問題,處理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執法及限令清拆。 政府面對一些目無法紀,公然違法,更大聲說執法的話就要搞革命流血的人,政府只敢低聲下氣提出什麼「理順方案」,這根本就是欺善怕惡的表現——某些青年人,在全沒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下,在地上畫些塗鴉,又不見政府要跟對方談個什麼「塗鴉理順方案」,卻派重案組追查? 作為非原居民的你,是否覺得那部分原居民說自己祖上生活在香港多年,因此應有特權,簡直狗屁不通? 但想一想,他們的邏輯不是很似曾相識嗎? 早前香港有一個流行的《新移民蝗蟲論》,按其邏輯,永久居民已在香港生活多年,新移民剛到沒貢獻,自然不應得同等待遇云云。若按相同邏輯,現在原居民太公那一代已在香港生活,還要抗英抗日,敢問那些大力反對新移民可得六千元者,有哪位的祖上有參與抗英抗日?有哪位敢說自己家族長久以來對香港貢獻良多?若因為新移民來港不夠七年就不應跟你一樣得政府津貼的話,那你祖上沒有抗英抗日是否你就沒資格反對原居民的丁權及僭建權? 新移民替你洗碗洗廁所,你無端得到津貼,卻指他們是蝗蟲;而你死命工作卻還置業無望,有另一些人卻天生就有田有地,反覺得你是在刮他利益的害蟲。你服氣嗎?
香港沒蝗蟲只有老虎
上年香港某學校,有一學生為了搏取同學一時掌聲,竟然帶了一大堆現金回學校,見人就派。後來派錢行動停了,遲來的同學收不到錢,大感失望。對於這樣亂派一氣的情況,早拿錢的同學除了說句好運外,能說自己比較有資格拿錢嗎? 上星期,替香港人管錢的一個鬍鬚小學雞,為了搏取一時掌聲,竟把香港人交給他管的錢,見人就派六千元,但新移民卻不在其內。這六千元,就算不是不義之財,也肯定是筆糊塗賬。如此「見人就派」的小學雞行為本就沒什麼道理可言,派錢者固然思緒混亂,授之無據;收錢者實也糊里糊塗,受之不安。碰巧閣下被編到可以收錢的類別,你只能說句好運,你好意思說自己比誰更有資格收這筆糊塗賬嗎? 就退一萬步說,假設這派錢方式沒問題,那麼合資格的人安安樂樂收錢就算了,幹麼還搞個什麼網上小組出來示威,向人宣布自己有錢收別人沒有呢?試想以上例子中有位小學生,收錢後四處向其他沒收到錢的同學說:「我有錢,你沒有,現實就是這樣了。哈哈哈!你別指望我會分給你!」你會覺得這是什麼心態? 那網上小組中有人企圖自圓其說,說新移民是蝗蟲,不工作只想分薄香港人的資源云云,因此沒資格受惠。事實是否如此? 引朋友電鋸搜集的資料,據民政事務總署及入境事務處的報告,超過八成的新來港人士家庭的收入來源為工資,只有百分十三靠政府資助,此數字與香港整體數字相若。另根據統計署數字,新來港人士的綜援個案,由 2004 年的高峰 42167 宗,年年遞減至 2009 年 12 月的 17921 宗。再參考社署2009年資料,領取綜援的新來港人士,只佔同期領取綜援總人數的5.8%。只要一看數字,就知道所謂「新移民是蝗蟲來香港搶資源」只是政府有意無意抹黑的假像及誤解而已。 香港其實並沒有蝗蟲。香港人苦,是因為有數隻吃人的老虎。站在我們對面的,不是那些根本沒有分薄我們什麼,本身也被剝削的新移民,而是那些如老虎般大口大口吃人,腦筋混亂的高官,以及只求賺盡的地產霸權。老虎要來吃人,我們要做的,不是新舊港人先鬧起來,說什麼你先我後,應該誰先去送死,而是大家團結把老虎解趕跑,要管錢的官員做好其工作,不要派錢卻推出實質改善社會的措施。只要老虎解決了,不論新舊港人本都可以好好過活,彼此還需要鬧嗎? 朋友引魯迅的說話:「強者憤怒,抽刀向更強者;弱者憤怒,抽刀向更弱者。」你我都苦,你我都憤怒。我只想提醒你,憤怒時刀口應向正確的對象。
